四川信托终于获得法院立案,签约不是唯一选择


1月8日,网上流传一张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在编号为(2024)川01民初62号的通知书上,明确起诉状“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本院决定予以立案。”
在《四川信托破产重整在即,投资者应关注的十大法律问题》一文中,根据当时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四川信托目前处于管控期,在此期间法院暂不受理关于四川信托的诉讼案件。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就像中植、中融案件一样,法院最终还是会开放立案。”
如今法院最终立案,也证明了我们当初的预测是准确的。
根据投资人透露的信息,截至2024年1月8日晚,签署合同的编号已经超过8000,即签约率已达87%,合同触达率已到94%。本周内签约率达到90%已经是大概率事件。
根据此前公布的方案,如果在2024年3月5日前(春节期间除外)自然人投资者整体签约率超过90%,则天府春晓将在法院裁定后3个月内向所有已签约投资者全额付款。
只不过,这个“全额付款”是打了折扣的,并且对于大额投资者更加不利。不仅兑付时间更长,打折比例更大,同时还采用了所有产品存续份额总额分档累进制计算。
目前近90%的签约率,让少数苦苦坚持诉讼的投资者更加心生不安,签还是不签,到底哪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
这是他们最关注的,也是让他们最难拿定主意的所在。
不过,在《四川信托破产重整在即,投资者应关注的十大法律问题》中,我们已经分析过四川信托投资者起诉的利弊:
受让兑付方案不理想,特别是对高额投资者就很不友好,所以有部分投资者想起诉四川信托,起诉的价值在于有机会作为债权人参与到普通债权组里面对重整投资方协商提出的重整方案进行分组投票表决,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争取重整方案比兑付方案对自己更有利。
起诉的风险有两点:一是破产重整程序里面通过的重整方案受限于分组表决结果,也不会对个别债权人单独调整权益。二是破产重整不成功转为破产清算程序的话,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受偿顺位还是会劣于职工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
在投资者决定起诉争取权利前,还要确认下自己目前经济承受能力,在没拿到兑付款前是不是能够承担诉讼费支出以及部分律师费。
投资者如何决策,还要综合看自己的承受能力。
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四川信托案件获得法院立案,给投资者多了一种维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