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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托破产重整在即,投资者应关注的十大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 北京盛汉律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25日,四川信托在官网发布《关于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签约相关服务安排的提示》公布了具体受让兑付方案。



四川信托延期3年多,涉及金额规模252亿,受影响的投资者达8600人,投资者面临签还是不签的抉择。我们长期关注四川信托兑付的事态发展,并从法律角度汇总并解析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一、受让兑付方案有哪些关键信息?


主要传达了三点信息:一,个人投资者优先受偿,机构投资者大概率会继续被套牢。二,个人投资者按金额分为五档进行补偿,小额优先补偿,相比之下,大额投资者的损失更大。三,早签约还有百分之3.5的所谓的“奖励”。


二、四川信托兑付比例偏低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拿差不多同时出问题的安信信托来对比看,安信信托兑付方案也引入了新成立的风险化解主体,对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进行打折收购。但是安信信托兑付方案的打折比例整体上要比四川信托高,特别是1000万以上的打折比例,安信信托长期兑付方案是75%,比四川信托的40%高不少。


同样是信托产品兑付,为什么比例差别这么大?一要看底层资产质量,信托公司从投资者募集来的资金已经通过信托公司的投资行为转化为信托财产了,对于四川信托和安信信托,这些信托财产基本上都是等待处置清收的底层风险项目,收购方给打的折越厉害,反映这些底层风险项目的资产质量越低。二要看市场行情,对偿债的房产、土地、非上市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现在的市场环境和预期都不如以前,收购方给打的折自然也更厉害。


三、怎么看四川信托给的早签奖励?


要结合付款时间段一起看,四川信托兑付方案给的付款周期是以四川信托破产重整计划通过法院裁定批准为节点的,早签奖励和付款周期的设计都是在鼓励投资者早签,以便作为风险化解主体的收购方持有足够多的信托收益权份额,赶上四川信托的破产重整程序,好对重整计划进行投票表决。


四、四川信托后续破产重整程序是什么样的?


信托公司破产重整没有先例,破产重整程序中,法院会指导把利益相关方分为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金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并对重整方案进行分组投票,组内人数过半且代表的债权金额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通过后完成风险出清,重新开始展业,慢慢恢复盈利能力。重整计划草案如果没有获得通过,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如果走破产清算,对投资者不是好消息,即使投资者如果通过诉讼取得胜诉判决,信托受益权也会转化为一般债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受偿顺位还是会劣于职工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之前新华信托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的进展偏慢,价值也偏低。


五、四川信托后续破产重整程序会有变数吗?


会有变数。


信托公司破产重整没有先例,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信托公司的破产重整事关信托牌照存续和金融风险化解的问题,重整方案是需要得到政府监管方面的认可才能落地,所以我们分析作为首例信托公司破产重整案,破产重整方案除了要调整各类债权人和股东出资方的权益之外,还要解决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权的兑付问题,这个就需要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引入重整投资方注入现金和经营资源。


我们分析重整投资方就是这次受让签约的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为从前两天公布的方案来看,四川信托风险处置第一个动作就是安排四川天府春晓收购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只要收购了足够多的信托受益权,按照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议事规则,四川天府春晓就能够代表信托财产持有人,作为重整投资方提出的破产重整方案也容易得到政府监管方面的认可,破产重整成功的机会就会比较高。


反过来说,如果投资者大量选择起诉,一方面四川天府春晓筹集不到足够多的信托受益权方案难落地,另一方面,起诉成功的投资者又可能会作为普通债权人编入普通债权组,并对重整方案有分组表决权,那么重整方案又可能通过不了,最差的情况会转破产清算。


六、四川信托面临哪些司法案件?


刑事层面,四川信托的实控人和高管已经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刑事立案调查了。


民事层面的案件类型和数量都很多,一类是四川信托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这是因为信托公司投资的底层风险项目大量地都会按“应诉尽诉”的法治化原则进入司法处置程序;另一类是四川信托作为被告被起诉的案件,比如员工在工作所在地提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还有一类是投资者维权案件,据我们了解因为集中管辖和刑事立案等各种原因,法院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开放立案。


七、四川信托投资者如果起诉,所享有的权益会有什么变化?


根据四川信托投资者最新给我们反馈的情况,四川信托目前处于管控期,在此期间法院暂不受理关于四川信托的诉讼案件。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就像中植、中融案件一样,法院最终还是会开放立案。


投资者因为受让兑付方案不理想,特别是对高额投资者就很不友好,所以想走诉讼。信托投资者走诉讼的案由是营业信托纠纷,是要通过诉讼程序确定信托公司的违法违约责任并请求赔偿损失,从权益的法律属性上看,就是要把对信托财产的不确定的信托受益权变为对信托公司的确定的债权,信托受益权是要从信托资产投的底层财产项目里回款兑付,目前四川信托底层财产大都是高风险项目,四川天府春晓收购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权的安排就是引入重整投资方出钱兑付。债权时要从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里面进行赔付和执行,会受破产重整和清算程序影响。


八、破产重整程序对四川信托投资者有什么影响?


需要看四川信托投资者是否选择起诉。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法律地位不一样,是不受破产程序影响隔离开的,如果投资者不起诉,破产重整程序对投资者没有直接影响。


如果投资者起诉,就是要把对信托财产的不确定的信托受益权变为对信托公司的确定的债权,会受到破产重整程序的影响。


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的确认有两种,一种是没有争议的债权,走的是非诉程序,法院直接裁定确认债权表,另一种是有争议的债权,要通过诉讼程序来确认。四川信托投资者起诉信托公司的营业信托纠纷案件属于后一种,这类案件都是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直接管辖,在法院裁定破产程序后就是对争议债权的确认之诉了,也有机会参与到普通债权组里面对重整投资方协商提出的重整方案进行分组投票表决。


九、破产重整程序会持续多久,债权能得到确认吗?


为了防止时间拖延和保证效率,法院主持对破产重整程序不会等待所有争议债权的确认之诉终结后再推进。考虑到四川信托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很清楚了,我们认为法院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有可能临时决定投资者的债权,允许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行驶投票表决权,并保留提存相应的债权份额,后续判决下来时再分配受领。


十、四川信托投资者起诉有何利弊?


受让兑付方案不理想,特别是对高额投资者就很不友好,所以有部分投资者想起诉四川信托,起诉的价值在于有机会作为债权人参与到普通债权组里面对重整投资方协商提出的重整方案进行分组投票表决,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争取重整方案比兑付方案对自己更有利。


起诉的风险有两点:一是破产重整程序里面通过的重整方案受限于分组表决结果,也不会对个别债权人单独调整权益。二是破产重整不成功转为破产清算程序的话,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受偿顺位还是会劣于职工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


在投资者决定起诉争取权利前,还要确认下自己目前经济承受能力,在没拿到兑付款前是不是能够承担诉讼费支出以及部分律师费。